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宁博工招[2025]-010号;
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规模:(一)设备更新工程,含进水闸室、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配水井、选择池、氧化沟、沉淀池、鼓风机房、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污泥脱水间、次氯酸钠加药间;(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三)智慧水厂;(四)光伏发电系统。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答疑,设计交底,为弥补设计缺陷或满足工程需要而进行的施工图设计的补充、修改和变更,技术问题处理,施工中设计服务,配合开展施工图图纸送审、图纸答疑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定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等,并符合BIM 技术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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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