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现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大桥海鸥”起重船拖带项目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 | 数量 | 起拖日 期 | 抵达日 期 | 起拖地点 | 到达地点 | 备注 |
"大桥海鸥 ”起重船拖 带 | 1航 次 | 暂定, 以甲方 通知为 准 | 暂定, 以甲方 通知为 准 | 浙江省舟山水域( 纬度:30°04.555N 经度:12153.487E) | 福建省厦门市第三东 通道项目水域(纬 度:24°32.254N 经度:118°18.294E) | 拖轮马力需1. 2万匹及以上 。 |
注:“大桥海鸥”起重船参数:船长118.9m,型宽48m,型深8.8m,设计吃水4.8m。报价应包括船舶所配人员全部劳动报酬、租赁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证件办理及年检费、业主及海事要求委托第三方船舶进场检查检测费用、排污费、淡水费、船舶及船员保险费、税金、拖航检验、适拖证和航次险等其他与租赁船舶租赁相关的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国内注册有船舶拖带服务或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应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具有拖带同类船舶良好的运行经验,近3年在拖带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和相关经济纠纷问题。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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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