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JA-G2025-0003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万元(270万元/年),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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