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FCG-MFX-2025-04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医疗设备(01.重症呼吸机2台。02.除颤监护仪2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2.3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段时间连续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3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公司及法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近段时间连续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入职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完整的劳务合同及公司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制度(2025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财务制度须单独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单独提供书面《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14400元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