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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SG0114G25102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09-230127-04-02-492722),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融资资金,招标人为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柳河水库、五一水库、东风水库、卫星水库、龙丰水库、尚家店水库、白杨木水库和龙江水库8座水库的水库清淤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27日,共7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证企相符。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 (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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