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K1502002025031102004,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准文号为内发改产业字【2021】1155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东南2km
2.批准文号:内发改产业字【2021】1155 号
3.工程规模: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获批准建设,设计采用竖井+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共设3条竖井和1条斜坡道,分别为主井、副井、回风井和斜坡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已达到采购条件。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031102004001
5.项目名称: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项目
6.招标范围: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及其预埋件、矿车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制作、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需在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参数及安装基础相关参数。在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设备(或在协商的交货期前交付)。
8.计划投资:225万元(含税13%,含运费)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所投矿车须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或MA均可),证书持有人需为投标人。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或类似井下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部分发票复印件)。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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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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