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辅助运行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辅助运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辅助运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现有机组容量为2×200MW+2×350MW,分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建成2 台200MW 超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670t/h 煤粉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热网工程,并于2008 年年内实现“双投”。二期工程建设2×350MW 超临界间接空冷供热机组,于2018 年2 月实现两台机组“双投”。至2021-2022 年供热期供暖面积3500 万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
工期:36 个月,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3 日止(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结束日期顺延)。
2.3 招标范围:
主要负责四台机组输煤、翻车机、石子煤排放、汽水加药(含中水项目)、一期电锅炉及多能项目设备的安全运行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文明卫生清理等工作;设备的隐患排查、缺陷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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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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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22 年10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火力发电厂辅网系统或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辅助运行业绩1 份(提供
合同扫描件及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项目验收材料为已签发的验收证书或经业主单位盖章的项目质量评价文件)。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04日至2025 年 12 月11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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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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