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银山镇滨江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中县银山镇滨江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发改基产〔202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基产〔202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子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山镇银鳞社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对资中县银山镇滨江停车场进行改建,包含:1、滨江停车场3935平方米(含防护河堤、71.6米长,3.5米宽停车场出入道等);2、271.4米长,2米宽滨江绿道;3、整治维修社区道路729平方米;4、整治维修粮站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为650万元。
2.3 建设工期:11个月。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招标。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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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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