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双古镇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3]85号、荣发改审批[2025]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85号、荣发改审批[2025]2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双古镇;
2.2建设规模:(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沙河流域建设总长度约 3.6 km ,宽度 8 m ,总面积约为28875㎡的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岸 1.57km;
(2)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进行河道生境恢复 897 m3,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分别种植 4018㎡、和 780㎡,恢复水生动物群落,投放淡水水生动物共计 34 kg。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测量放线)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概算总投资:2664.2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