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反装船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反装船技改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反装船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总承包范围包括反装船工艺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考核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全面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温州LNG接收站反装船技改项目的详细设计,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物资材料清单等,包括对卸料总管、卸料支管等配套管线进行水击计算。
2.完成所有设备、材料(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的采购(含技术服务、厂家培训、运输及运输保险、大件运输措施),包括设备选型、技术协议签订、检验、运输至现场等工作。
3.完成工艺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电信(含保税罐监管摄像头)等安装工程。
4.开展HAZOP分析及SIL定级工作并形成报告。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具有:
(1)若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则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C1)。
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C1)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
1)设计单位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C1)。
2)施工单位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若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EPC总承包业绩。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同时满足:
1)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EPC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
1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施工管理工作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应业绩工程证明材料(如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须加盖业主单位项目主要管理部门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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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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