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湖库区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2025年试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狮城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乌海湖库区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2025年试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标段编号:K1503002025080401001001
2、标段名称:乌海湖库区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2025年试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最高投标限价:18346.43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乌海湖库区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 2025 年试点工程以“清淤、扩库、治矿”为目标,结合乌达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用土需求,规划实施乌海湖库区清淤 300 万 m3左右,利用清淤泥沙修复矿区 1.2km2。
6、建设地点:乌海市乌达区。
7、计划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9、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
10、安全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满足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1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业绩要求: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港航或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项目需包含河道或水库清淤疏浚工作内容,如为EPC总承包业绩,设计工作应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1)港航类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一项金额大于1亿元的港口航道工程类项目;(2)市政类或生态类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一项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市政或生态环境类项目。
施工业绩需提供:在建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交(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已完工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已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0、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包含2家);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牵头方要负责项目的疏浚清淤施工任务;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6)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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