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辽河流域老哈河治理工程(东山湾大桥~红山水库入库段)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15000020250723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境内
项目类别:水利工程类,项目内容:河道治理疏浚工程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辽河流域老哈河治理工程(东山湾大桥~红山水库入库段)疏浚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运管〔2025〕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老哈河治理工程红山水库入库段疏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河道治理原则是优先对主槽淤积萎缩的河段及对堵塞的卡口、节点进行清理疏通。根据治理原则,确定清淤河段为 0+000~7+700、9+700~10+400、23+300~24+500三段共9.6km。主要工程量为:疏浚土方开挖 44.19万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东山湾大桥~红山水库入库段。
2.3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 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如为多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各施工企业均须配备一套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5)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任一联合体方项目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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