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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根河油库功能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

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根河油库功能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7002025072901001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河油库功能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已由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根河油库功能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

2.2建设地点:根河市

2.3招标规模: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给排水工程,3.工艺工程,4.采暖燃气工程,5.消防工程,6.仪表工程,7.建筑与装饰工程,8.总图工程,9.结构工程,10.储运设备工程,11.机械设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内容:

标段名称:根河油库功能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

标段(包)编号:K1507002025072901001001

标段(包)金额:5530172.86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1日历天。(含冬歇期181日历天)

以上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列入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得参加投标活动(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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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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