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风(温)廓线雷达设备采购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0]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风(温)廓线雷达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23-107
2.3招标范围:风(温)廓线雷达系统包括发射分系统、接收分系统、信号处理分系统、监控分系统、标定分系统、通讯分系统、数据处理及应用终端、配电分系统、RASS分系统以及连接这些设备所需的电缆、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及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具体范围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具备交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货物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所投标货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提供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被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暂停投标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或降低资质等级导致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内容及时限为准)的投标人参与。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