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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已由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佳行审发〔202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佳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佳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佳县大佛寺乡白家硷村、边子元村张家坪村 ;

      2.2 工程规模:本次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佳县大佛寺乡白家硷村、边子元村张家坪村。河道新建护岸总长1060m (白家硷村段为 718m,张家坪村段为176m,边子元村段为166m );河道疏浚长度为1443.64m(范围为白家硷村段河道项目区起点至白家硷村与长愣村的村界处);

      2.3 项目投资总额:5356900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283536yey6pbg13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283536yey6pbg13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1标段:新建白家硷村段护岸531m,下河踏步3处,河道疏浚1488m,投资金额354.81万元;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2标段:新建张家坪村段护岸 176m、边子元村段护岸 166m,下河踏步2处。投资金额180.88万元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施工 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施工 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应可查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1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标段名称:佳县坑镇河大佛寺段防洪整治工程N2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完整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

  (1-3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5项提供网页截图)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17时00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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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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