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以通林草造函[2025]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财政资金1215481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库伦旗
(三)招标内容:
标段 编号 |
标段 名称 |
企业 资质 要求 |
人员资质 要求 |
工期(天) |
合同估 算价 |
是否允许联 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K1505002025080801001001 |
库伦旗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
见“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见“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358 |
12154810.00元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或林业或草原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之年起算。 4、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7、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8、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9、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25)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分单次达30分(含30分)以上的,公示期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10、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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