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编号:ZY25-SH17-GC982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粤东LNG现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粤东LNG项目建设及投产后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和气化输出等业务。
粤东LNG接收站一期工程:包括接收站工程、港口工程,建设规模200万吨/年,已于2017年4月投产。其中接收站工程建设3座16万立方米LNG全容式储罐;港口工程建设1个靠泊8~26.7万立方米LNG船舶的泊位、1座1000吨级重件泊位,以及防波堤、栈桥、取排水等配套设施。
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建设4台高压泵,2台ORV,3台海水泵,2台高压压缩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外输能力配套工程,已于2024年9月全部投产,粤东LNG接收站最大气化外输能力由1800万方/天提升到3000万方/天。
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下称“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处理能力为180t/h的分体式IFV、容量为48m3的丙烷储罐以及丙烷送料泵、丙烷卸车泵、丙烷卸车鹤管等配套设施,建成后粤东LNG接收站最大气化外输能力将由现有的3000万方/天进一步提升至3600万方/天,该工程计划与202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6年底达到中交条件。
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ZY25-SH17-GC98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15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15 1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项目名称: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5-SH17-GC9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是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粤东LNG项目建设及投产后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和气化输出等业务。
粤东LNG接收站一期工程:包括接收站工程、港口工程,建设规模200万吨/年,已于2017年4月投产。其中接收站工程建设3座16万立方米LNG全容式储罐;港口工程建设1个靠泊8~26.7万立方米LNG船舶的泊位、1座1000吨级重件泊位,以及防波堤、栈桥、取排水等配套设施。
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建设4台高压泵,2台ORV,3台海水泵,2台高压压缩机及其配套设施的外输能力配套工程,已于2024年9月全部投产,粤东LNG接收站最大气化外输能力由1800万方/天提升到3000万方/天。
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下称“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处理能力为180t/h的分体式IFV、容量为48m3的丙烷储罐以及丙烷送料泵、丙烷卸车泵、丙烷卸车鹤管等配套设施,建成后粤东LNG接收站最大气化外输能力将由现有的3000万方/天进一步提升至3600万方/天,该工程计划与202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6年底达到中交条件。
2.2招标范围:
1.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根据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变更及相应的设计文件中包含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物资除外),甲供物资接卸、保管以及倒运,工艺管线、设备安装、土建、电气仪表、消防等专业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运投产,项目管理、证照办理及竣工验收等总承包工作。
2)BOG高压压缩机、2#6KV变电站、空压机厂房以及加药间厂房的目视化标识。
3)本工程设备设施粘弹体防腐,包括阀门本体、法兰及紧固件、管箍等。
4)负责本工程利旧阀门、管道的利用及检测。
5)负责本工程区域地面硬化。
2.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初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的竣工验收,并获取有关法律文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组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鉴定书。
3.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合甲供物资采办、现场技术服务、配合各项验收检查以及问题整改关闭(如三查四定、中交验收、投产前检查、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以及编制操作维护手册、竣工图等。
4.培训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含的IFV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维修等内容。
5.保修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含的IFV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以及管廊/架/墩设施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粤东LNG接收站外输能力配套工程IFV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2.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粤东LNG现场。
2.5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7年3月(实际开工和完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6最高限价:含税价2,658.06万元,不含税价2,397.61万元。
2.7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2.8结算方式:固定总价,按里程碑节点付款,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 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②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③ 安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④ 不能同时具备前述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3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3家(含3家);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分工;
③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进行测算,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5公司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以(独立或联合体成员之一)EPC 总承包方式实施并完成过国内至少1项已完工或已投产的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至少2000万元,承包工作范围至少包含换热或换冷工艺设备的设计及施工内容)。
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应体现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金额、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以合同中写明的金额为准)和完工证明材料(如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已完工并且验收合格的任一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以上要求的,均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为实施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施工队伍,要求如下:
①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总工身份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注:提供“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总工”的业绩合同,业绩证明要求如下:
a.业绩认定日期以中间交接(机械完工)证明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b.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封面、签署页以及体现业绩要求相关关键信息页面)合同扫描件,并提供中间交接(机械完工)证明或交(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发包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c.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另行提供对应合同项目业主证明。
② 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证明“10年及以上”的工作履历证明)。
③ 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身份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服务业绩或2000万元及上EPC总承包项目工程业绩(其中含施工图设计)。
注:提供“担任过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合同,业绩证明要求如下:
a.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封面、签署页以及体现业绩要求相关关键信息页面)合同扫描件,并提供施工图批复文件,同时提供发包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b.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出设计负责人/经理姓名的,须另行提供对应合同项目业主证明。
④ HSE经理:工程师职称;8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证明“8年及以上”的工作履历证明)。
⑤ 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承诺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章)。
注:提供上述各项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项目承担经历证明资料、各项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同时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参保单位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及其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
3.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
②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③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⑤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黑名单
⑥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
⑦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⑧ 投标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事件。
⑨ 投标人须承诺如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已经完成评标的同意招标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意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框架合同的,同意不得再下新的采购订单;已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同意终止合同。
注:上述①--⑥项请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按未列入执行),⑦-⑨项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管网供应商处置结果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起头人需提供各联合体成员上述要求的信誉资料,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8 工程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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