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2026-2028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规模化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03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2026-2028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规模化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2026-2028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规模化招标采购标段包1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福州分公司非生产区域水电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主体或分支机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开具物业服务及餐费发票;若投标人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具餐费发票的,允许餐饮相关内容分包。其指定的餐饮分包方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并能直接向招标人开具餐费发票(须提供一份2015年以来的餐费发票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3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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