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全球海运国际运能服务商
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全球海运国际运能服务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JSD-2025-CG05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 45.54 万元,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起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全球海运国际运能服务商入围项目
2.2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全球海运国际运能服务商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4.投标人须为与实际承运人(船运公司)签署直接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的企业(简称一级代理),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运公司的海运合作合同或授权书1 份。其中对于集团性质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投标人,提供的集团下不同子公司或
分公司签约的渠道合同,在提供控股关系、收购凭证、母子公司关系的情况下,由集团公司作为投标人,或拿到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授权的公司可以作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视为有效。对于集团性质的投标人,提供集团下任意子公司或分公司自有船只等相关证明凭证(如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船舶买卖合同或船舶买卖发票)视为有效。
15.投标人须具备全球海运运输服务的能力,提供(2025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国际海运服务案例,内容要包含运输单据,如提单副本等,可隐去敏感信息),或承诺投标截止日前,能具备提供全球海运运输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提供货物的跟踪查询服务,至少在天津或大连港口成立分公司或组建办事机构,有能力解决在港口入港、接货、装船时发生的问题,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服务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专职服务团队,在采购方提出客户走访需求时,能按时协助采购方实地走访客户,满足业务销售(询价)、财务、客服等服务内容,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服务承诺书。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报名及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