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混合收寄及集包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混合收寄及集包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POST-FW-2505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混合收寄及集包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55
三、项目概况:根据兰溪市分公司提报的采购需求单金邮分采购〔2025〕93 号;本项目需采购兰溪市混合收寄及集包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数据处理、接车、解车、卸车、混合收寄、分拣、扫描、集包装袋封发、问题件退件处理、装车、封车、盘驳、无信息邮件处理等。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 1 个标包,中标 1 家供应商。3 年总预估采购金额含税 4090 万元(含增核盘驳费 176万元)。
| 标 包 号 | 服务序 号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计量 单位 | 业务量区间 (月日均处理量) | *最高限价 (元/件) | 三年预估采购 数量(万件) | 评分 权重 |
| 1 | 1-1 | ①作业内容:包括数据 处理、接车、解车、卸 车、混合收寄、分拣、 扫描、集包装袋封发、 封车、无信息邮件处理。 ②设备投入使用后,场 | 10万件(含)以下 | ≤0.1254元/件 | 10800 | 35% | |
| 1-2 | 问题件退件处理、装车、 件 | 10万(不含)-15万 (含) | ≤0.1172元/件 | 5283 | 16% | ||
| 1-3 | 15万(不含)-18万 (含) | ≤0.1123元/件 | 2292 | 7% | |||
| 1-4 | 18万(不含)-22万 (含) | ≤0.1067元/件 | 1537 | 4% | |||
| 1-5 | 22万(不含)件以上 | ≤0.1055元/件 | 287 | ||||
| 限于快包邮件。 1-6 | 盘驳 | 件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非阶梯计价) | ≤0.0737元/件 | 20199 | 1% 37% |
1.以上采购金额为预估额,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按实结算。
3.散件外走的电商标快和特快专递按0.40 元/件增核盘驳成本。增核盘驳邮件预计约440 万件,约占总业务量的0.1%,三年总增核费用预计176 万元。
4.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 :新一代处理量-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总量。
5.外包服务费采取分档累计。
计算公式:
分档累计为 a1×b1+a2×b2+a3×b3……(a 为分档价格, b 为当月/日数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例:邮件处理 5 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 10 万件(含)以下,a 元/件;10 万件(不含)-15 万件(含),b 元/件;15 万件(不含)-18 万件(含),c 元/件;18 万件(不含)-22 万件(含),d 元/件;22 万(不含)件以上,e 元/件。如某月为30 天,当月月日均处理量为25 万件,则当月结算费用=100000件×30 天×a 元/件+(150000-100000)件×30 天×b 元/件+(180000-150000)件×30 天×c 元/件+(220000-180000)件×30 天×d 元/件+(250000-220000)件×30 天×e 元/件。
6.大促期间的费用标准不变。
7.本项目服务期内运输频次:根据场地作业时间,装满即走,作业结束确保场地清场。
8.盘驳厢式车辆应采用7(9.6 米):1(17.5 米)比例,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采用其他车型进行运输。本项目服务期内预估运输趟次:9.6 米车型预估1.90 万趟、17.5 米车型预估0.27 万趟。
9.采购人资源配置
兰溪集包点:场地由采购人提供,生产所需的邮袋(循环袋)由采购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请领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10.供应商资源配置
兰溪集包点:投标人需自行配备设备包含水电现场旧设备拆除,兰溪集包点采购方提供手工线利旧改造,其他短少设备供应商自行配置并包含水电。
兰溪集包点拟投入设备:分拣机、DWS 大件处理线、智能安检机和分流设备、混合收寄设备、监控设备、电脑、PDA 等,处理能力 1.8-2 万件/小时。预计投入费用 340 万元左右。(分拣机配置单层 12个四段式供包台,物理格口348 个,小车运行速度2.0-2.5 米/秒)。
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工艺设备布局。中标人前期需要将工艺流程通过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设备无条件归招标人处理。
11.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 4 天内与采购人联系并完成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联系人:丰颖学 ,15067071625。
(二)报价:本次外包采购带设备外包,包含邮件处理完到下一处理中心的盘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分拣机、混合收寄台席、分拣线、DWS、智能安检机、监控设备、电脑、PDA等)、车辆运输费用、拆迁费、水电费、服装费(非邮政标志服)、代理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期:3 年。合同到期前3 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一年。
(四)项目地点:浙江省兰溪市创业大道。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需提供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快递包裹邮件处理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 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普通货运);
2.2.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7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8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2.11 本项目不接受金华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不含义乌)的揽收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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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