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含寄递事业部)
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含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含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XPOST-JX2025-009
三、项目概况:本次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含寄递事业部)食堂食材配送外包,包含肉类、水产、蔬菜等烹饪原材料及辅料、调料等食堂食材配送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 1 个标包,中标一家供应商。服务期 1 年,预估采购金额为180.00 万元(含税)。
| 号 | 标包序号 | 品类 | 采购内容 | 扣、含税) | 投标限价(折合同期内预估采 购金额(含税) | 评分权 重 |
| 标包 1 | 1-1 | 粮油类 | 面粉、酱油、调味料等 | ≤95% | 20万元 | 11% |
| 1-2 | 蔬菜类 | 蔬菜、水果等 | ≤85% | 60万元 | 33% | |
| 1-3 | 肉类 | 猪牛羊肉、鸡鸭禽肉、 蛋类、水产鱼类及其熟 食等 | ≤95% | 80万元 | 45% | |
| 1-4 | 其他类 | 牛奶、饮料等 | ≤95% | 20万元 | 11% |
注:1、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粮油类按 9%税率计取,其他类按 13%税率计取;蔬菜类、肉类不计税费。
3、肉类、蔬菜类可开具普票;粮油类、其他类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安排报名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作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须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4 个工作日内,自行联系踏勘联系人,确认时间并完成现场踏勘。
(二)服务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由招标人使用部门经评估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重新签订合同。
(三)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的折扣(非下浮)。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投标人需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及其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卸货费、搬运费、宰杀费(如需要)、损耗费、更换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食堂食材采购基准价:
每月采价一次。主要食材每月参照 https://fzggw.jiaxing.gov.cn/《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市区部分农贸市场食品零售价格监测表>为基准价结算,如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发布嘉兴市部分民生商品价格公布表,则参照嘉兴市荷花堤菜场当月 20 号公布的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未在网站上公布的以招标人周边农贸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招标人周边农贸市场无该价格,以大型超市(大润发)的询价(非促销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辅材基准价按照招标人周边大型超市(大润发)的原始价(非促销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应付款额计算方式:
食材采购应付款额=基准价×中标折扣×当批配送数量
(四)服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北路506 号邮政职工食堂,具体以采购 人要求配送地址为准。
(五)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技术规范书。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自 2022 年 6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食堂食材配送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或结算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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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