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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寄递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寄递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寄递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ECOM-2025-BD02-0963)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寄递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CECOM-2025-BD02-0963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咨询服务商1名。服务内容包括完成《“十五五”寄递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和任务分解及配套培训服务。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完成全部权利义务,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至开标截止日),至少1个(含)为大型企业总部提供的中长期规划咨询服务案例。服务对象须为全国性总分制企业(具备总公司与分公司架构)或入选当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须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含合同或协议首页、签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50万元。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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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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