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服务(电动修井专用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70214FS028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甲方电动修井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提供专用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套等服务,按照现场相关要求配合完成电动修井作业施工。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采发〔2025〕23号;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不含税价117.5655万元,含税价124.61943万元,税率6%。
招标范围:(1)提供专用设备设施及相关操作人员等服务,按照现场相关要求配合完成电动修井作业施工;(2)提供人员负责专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1)提供电缆传输修井作业所需要的相关配套工具;(2)提供电缆传输修井施工作业现场。
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
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沈阳市、锦州市等甲方负责实施电动修井作业的辽河油区等。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2)SY/T 5726-2018《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3)Q/SY 02768-2024《测井绞车使用和维护规范》;
(4)Q/SY 14008-2019 《测井电缆张力系统校准方法》;
(5)SY/T 5361-2014《电缆测井仪器打捞技术规范》;
(6)SY/T 5600-2016《石油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施工能力要求:可按甲方要求准时抵达井场(附承诺);
(2)配备设备要求:具有复合气体检测仪(至少能够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提供设备照片,型号照片,购置发票)2台,正压式呼吸器2台(提供设备照片,型号照片,购置发票)。上述设备均不允许租赁;
(3)设备设施维修要求:在服务作业前,完成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确保其运转良好;服务作业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安排维修人员2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故障排查及维修工作;
(4)设备设施保险要求:需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
投标人企业为中石油外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1)
3.3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
(1)拟投入队伍数量:1支;
(2)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施工负责人(队长)1人、司机2人,维修维保人员2人。
(对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司机人员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施工负责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文件的清晰扫描件。)
3.4主要设备要求
1、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工程测井车辆2辆。(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照片,车辆提供购置发票。)
2、绞车系统:滚筒电缆容量≥5000m;
3、最大提升载荷满足≥4000m措施井的作业需求;
4、具有控制系统、测量系统、排缆系统、冷却系统。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完成过的井下施工配合项目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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