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
钢筋、水泥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F-WZLC-2026-001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筋、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1各招标人基本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Ⅰ标项目经理部。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房及相关工程HSZF-1标段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中标额87,102.39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太仓站房、雨棚、太仓站生产生活房屋、上海宝山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相关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工期:621日历天。
供货周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6月30日。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III标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位于位于启东市北新镇、王鲍镇境内,位于城区西侧,处于人民路、世纪大道之间位置,站房中心里程DK90+074.360。车站类型为中型车站站房。站型为两台六线,线侧平式站房,最高聚集人数1200人,高峰小时发送量为1005人。
建筑性质多层建筑。车场规模为2台6线(含正线),设450×12.0×1.25m岛式站台2座,设与站台等宽等长有站台柱雨棚。设10m宽旅客进站天桥1座,桥下设出站通廊,宽10米。建筑规模站房总长度约208米,总宽度78.45米,总建筑面积17994平方米。进站天桥净宽为10米,面积1815.93平方米;出站通廊面积2063.25平方米。
结构类型站房主体结构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央屋面采用网架结构,金属屋面。出站通廊采用混凝土结构,进站天桥采用钢结构。建筑高度为23.36米,地上二层,局部设置夹层,地下一层。耐火等级地面以上为二级,地下为一级。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耐久性年限为50年。抗震基本烈度为Ⅵ度(0.05g)。
本工程涵盖了站台及相关安装工程、出站通道、房建土建、钢结构、幕墙、装饰、电梯、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智能建筑以及运营生产设备安装等专业。
合同造价为41127.11万元。合同工期为2025年10月18日-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744日历天。
钢筋供货周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10月31日。
水泥供货周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4月30日。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沪宁段站房4标项目经理部。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房及相关工程HSZF-4标由海门北站站房、公安派出所、宿舍综合楼、铁路停车场、道路等组成。海门北站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汇通村,为地下式站房,总建筑面积27914平方米,设置中央市政通廊,站房为地下3层,地上1层,首层层高14.50m,地下一层层高6.85m,地下二层层高9.00m,地下三层层高14.15m,总建筑高度16.80m。车场规模2台6线,设450*14.5*1.25m站台2座;海门北站生产生活房屋主要包括铁路自营停车场5000平方米,海门北站站区生产生活房屋(站区宿舍综合楼、公安派出所)总面积约0.33万及其相关附属工程。
合同造价为48,157.45万元。合同工期为2025年10月18日-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744日历天。
供货周期:2025年12月至项目完工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V标项目经理部。
本标段为HSZF-5标段(如皋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黄桥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和如皋西站、黄桥站生产生活房屋)中标金额28,891.09万元,如皋西站中心里程:DK200+450,黄桥站中心里程:DK230+410。施工内容:新建黄桥站站房5997平方米;站房平台、桥下进出站通廊、站台铺面、站台栏杆栏板,铁路自营停车场等工程。新建如皋西站站房7200平方米;站房平台、桥下进出站通廊、站台铺面、站台栏杆栏板,铁路自营停车场等工程。生产生活房屋;如皋西站站区生产生活房屋(站区宿舍综合楼、公安派出所)、黄桥站站区生产生活房屋(站区宿舍综合楼、公安派出所)、黄桥工区生产生活房屋(工区综合楼、宿舍、轨道车库、油脂间、门卫)及相关附属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工期:744日历天。
本标段含
(1)如皋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站房主体(土建、装饰、机电)、站场连廊/楼扶梯、站台、静态标识等。
站房面积7200㎡;自动扶梯6部(H≤15m)、交流电梯4部(2层2站);玻璃幕墙2262.36㎡、金属屋面4840㎡。
(2)黄桥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站房主体(土建、装饰、机电)、站场雨棚、进出站通道、站台设施等。
站房面积6000㎡;自动扶梯4部(H≤15m)、交流电梯2部(2层2站);钢网架结构103.8t。
(3)如皋西站、黄桥站生产生活房屋:两站配套生产生活用房,含土建、装饰、机电设备及附属设施,涵盖房屋结构、给排水、电力照明等基础功能。
供货周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0月。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VI标项目经理部。
泰州南站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南部医药高新区境内,位于东风快速路以东,泗白路以西,南邻姜高路(X301县道),北靠前进村。车站距离泰州主城区约5.4公里。车站中心里程为沪渝蓉DK262+807(=盐宜 DK142+353)。
沪渝蓉高铁与盐泰锡常宜铁路线路别分场布置引入泰州南站,车站采用侧式+高架形式,车站轨面标高为 19.33m,既有地面4.8~5.3米,高差 14.53~14.03 米。车站总规模为6台15线(含正线4条),其中盐宜车场4台9线,沪渝蓉车场2台6线。本站设 450x12x1.25m岛式中间站台5座,设450x12x1.25m基本站台1座。站台雨棚采用无柱雨棚+有柱雨棚型式,雨棚全覆盖站台。
新建站房建筑面积 36956.16平方米,其中沪渝蓉部分27999.95平方米,盐宜部分 8956.21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建筑面积24725.95 ㎡;铁路自营停车场10200 m桥下空间面积 99983 ㎡。站房为地下1层,地上2层(站台层和高架层),地面层层高4.68m, 出站夹层层高 9.15m 出站通廊层高 7.4米,承轨层层高 2.4m,站台层层高 10m(站台设备夹层层高 5m),高架层层高 24m 向着 21.7m过度,高架夹层局部水箱间 1.25m高:总建筑高度 39.8米;包含站周平台、桥下连廊、无柱雨棚、扶梯、电梯、站台栏杆等。
合同造价为172,787.37万元。合同工期为2025年10月18日-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744日历天。
供货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VII标项目经理部。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位于上海市、江苏省,线路呈东西走向,中标额8.99亿元。项目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及安徽省滁州市、合肥市,接入既有合肥南站。线路全长 553.762 公里,其中新建铁路 519.046 公里。全线设 16座车站,其中新建车站 10 座。扬州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场地地势平坦开阔,周边交通网络较发达,距扬州市中心 12.3 公里,距离京沪高速公路 11.7 公里。站房中心里程 DK308+304.798。仪征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江苏省仪征市月塘镇,场地地势稍有起伏,距离仪征市主城区约 15km。站房中心里程 DK352+205。扬州东站车站建筑面积约 36776 ㎡,铁路停车场 10200 ㎡。站区生产生活房屋合计 21824.81 ㎡。仪征北站车站建筑面积约 7198 ㎡,铁路停车场 5000 ㎡。站区生产生活房屋合计 3316.31 ㎡。
合同造价为89,666.70万元。计划工期:2025 年 10月 18 日-2027 年10月 30 日,共计744日历天。
供货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
(6)《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4.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钢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所有钢材包件的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厂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②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注册)后的此条款所要求的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具备CMA标识)(圆钢、螺纹钢各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国内机场、地铁、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①须提供2022年-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信用证明;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投标时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⑧不接受被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及各招标人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
(9)其他要求:
①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中铁十二局: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
其余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当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上述约定的包件内,兼中多个包件的情形时,按照相应包件中标总价最低原则进行推荐,其余包件顺延推荐。
②中标单位在钢材供货过程中,同一车钢材的同材质、同规格的质保书批号原则上不超过2个。
③最高限价: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沪宁段站房4标项目经理部
最高限价:综合费用最多不能超过网价+50元/吨;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站房VI标项目经理部
螺纹钢限价最多不能超过网价+100元/吨。
4.2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①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②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家的产品;③生产厂家如是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粉磨站,需提供熟料唯一来源的证明,包括熟料供应基地的营业执照;④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⑤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也应满足上述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厂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②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注册)后的此条款所要求的财务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具备CMA标识)(只有一个规格的,需要提供至少两份不同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有多个规格型号的,需要提供不同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规定;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水泥质保书。在供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查实质保书的真伪。一旦被查实造假,招标人有权将中标单位记录严重不良行为,并扣除其所供应部分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国内机场、地铁、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①须提供2022年-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8)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95306.cn)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投标时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⑧不接受被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及各招标人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⑩★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9)特殊要求
当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上述约定的包件内,兼中多个包件的情形时,按照相应包件中标总价最低原则进行推荐。其余包件顺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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