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Y26-ZZ05-FW014
招标人:郑州输油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郑州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及所辖10个作业区所在地区和因临时工作需要派出地区
标段数量:2
项目规模:为确保生产运行等工作正常开展,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需租赁生产用车86台。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和管理,结合郑州地区车辆租赁价格实际,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以上区域内的服务商。
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15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1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27 08:4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 项目概况:
为确保生产运行等工作正常开展,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需租赁生产用车86台。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和管理,结合郑州地区车辆租赁价格实际,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以上区域内的服务商。
2.2 实施地点:
郑州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及所辖10个作业区所在地区和因临时工作需要派出地区。
2.3 招标范围:
负责郑州输油气分公司所辖机关、基层单位(洛阳作业区、三门峡作业区、新郑作业区、郑州作业区、平顶山作业区、许昌作业区、驻马店作业区、周口作业区、信阳作业区、南阳作业区)的车辆租赁服务和管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有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一标段,43台车,372.91万元/年(含13%税):
1.分公司机关,租赁12台购车价格28万元(含2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下同)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越野车,2台排气量2.5升以下,购车价格28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商务车;
2.洛阳作业区,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3.三门峡作业区,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4.新郑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7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越野车;
5.郑州作业区,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越野车;
二标段,43台车,320.69万元/年(含13%税):
1.平顶山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1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2.许昌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3.驻马店作业区,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4.周口作业区,租赁1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5.信阳作业区,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6.南阳作业区,租赁7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2.4 服务期限:2026年2月13日-2029年2月12日。
相关说明:投标人应统筹考虑整个招标期限内工作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服务期限为整个项目招标期限,但投标报价仅针对2026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2日12个月服务期限进行报价。双方服务合同签订原则为每年一签。如果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考核合格,招标人将选择和中标人续签后续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原合同金额、单价及中标费率保持不变)。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期限内的后续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完成的汽车租赁类服务业绩,业绩良好且无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时间)作为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关键人员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提供①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②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缴纳过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提供:企业有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15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1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27 08:4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 项目概况:
为确保生产运行等工作正常开展,郑州输油气分公司2026-2028年需租赁生产用车86台。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和管理,结合郑州地区车辆租赁价格实际,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以上区域内的服务商。
2.2 实施地点:
郑州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及所辖10个作业区所在地区和因临时工作需要派出地区。
2.3 招标范围:
负责郑州输油气分公司所辖机关、基层单位(洛阳作业区、三门峡作业区、新郑作业区、郑州作业区、平顶山作业区、许昌作业区、驻马店作业区、周口作业区、信阳作业区、南阳作业区)的车辆租赁服务和管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有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一标段,43台车,372.91万元/年(含13%税):
1.分公司机关,租赁12台购车价格28万元(含2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下同)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越野车,2台排气量2.5升以下,购车价格28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商务车;
2.洛阳作业区,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3.三门峡作业区,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4.新郑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7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越野车;
5.郑州作业区,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越野车;
二标段,43台车,320.69万元/年(含13%税):
1.平顶山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1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2.许昌作业区,租赁2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4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3.驻马店作业区,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4.周口作业区,租赁1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5.信阳作业区,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5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6.南阳作业区,租赁7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皮卡车,租赁3台购车价格16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越野车。
2.4 服务期限:2026年2月13日-2029年2月12日。
相关说明:投标人应统筹考虑整个招标期限内工作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服务期限为整个项目招标期限,但投标报价仅针对2026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2日12个月服务期限进行报价。双方服务合同签订原则为每年一签。如果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考核合格,招标人将选择和中标人续签后续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原合同金额、单价及中标费率保持不变)。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期限内的后续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完成的汽车租赁类服务业绩,业绩良好且无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时间)作为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关键人员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提供①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②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缴纳过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提供:企业有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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