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13号-JLWS-2026ZB-0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定
预算金额(元):2203560
最高限价(元):810660,13929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定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106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规模为28.14万亩,包括新建20.99万亩、改造提升7.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定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392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规模为28.14万亩,包括新建20.99万亩、改造提升7.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结算并经委托人及相关部门评审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造价咨询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项2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造价咨询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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