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638)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风电机组自动消防升级及加装感烟装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
2.2 项目规模:北清河198台华锐SL1500/82型风电机组(2010年投产运行),街基风电场66台华锐SL1500/82型风电机组(2011年投产运行),久和风电场55台海装机组,33台华锐机组,134台明阳MY1.5se型风电机组(2015年投产运行),义和塔拉风电场66台金风GW77/1500直驱机组(2010年1月投产运行),吉利风33台明阳MY1.5se型风电机组(2013年4月投产运行),代力吉风电场一期33台华创CCWE-1500/82.DF风电机组(2011年1月投产运行),共计613台风电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北清河及街基风电场工期总工期120天。义和塔拉风电场总工期62天,吉利风电场总工期31天,代力吉风电场总工期31天,久和风电场华锐机组总工期45天,久和风电场海装机组总工期45天,久和明阳机组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风电机组自动消防升级及加装感烟装置(CHDTDZ079/18-QT-63801):久和风电场217台风机自动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包括拆除原有机舱粉灭火装置,拆除原有机舱感温磁发电启动装置并安装全新装置,并接入到机舱、塔基柜内对应的PLC模块上并在加装控制柜绝缘板。代力吉风电场33台风机、义和塔拉风电场66台风机、吉利风电场33台风机机舱加装感烟装置。北清河、街基风电场共计264台机组机舱合适位置加装2个点型感烟探测装置,机舱复合型感温CO探测器,升级SCADA监控系统和集控数据上传系统,增加感烟触发信号传输通道。北清河及街基风电场工期总工期120天。义和塔拉风电场总工期62天,吉利风电场总工期31天,代力吉风电场总工期31天,久和风电场华锐机组总工期45天,久和风电场海装机组总工期45天,久和明阳机组工期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25 10:00到2026-03-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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