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2026G002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赣江新区公安局儒乐湖新城核心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新购2026F000205375 | 江西省公安厅赣江新区公安局儒乐湖新城核心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1 | 项 | 3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不低于60%)比例;(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佐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有效期内的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②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满足资质①+②或满足资质③均符合资格要求) 5.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5.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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