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经理部
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经理部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进行询价采购,请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广肇高速”)是中国境内一条连接广东省广州市与云南省昆明市的高速公路,为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18 条东西横线的第18横,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十二纵八横两环十六射”基本架构中的第5 横,同时也是广州高速公路西向辐射的一条重要的高速通道。本项目紧密连接佛山南海区、三水区,并途经肇庆市高要区,是广佛肇核心区连接粤西地区的重要枢纽通道,是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一核”、“一区”的重要交通运输通道。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采购服务为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等如下: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项目 |
交货期 |
备注 |
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 |
10-15 |
吨 |
4600 |
广东省肇庆市金利镇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肇高速改扩建工程GZTJ2标项目经理部 |
2025.10-2027.12 |
|
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 |
5-10 |
吨 |
3800 |
||||
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 |
3-5 |
吨 |
1000 |
||||
路面上面层机制砂(辉绿岩) |
0-2.36 |
吨 |
1700 |
(一)结算
1.报价人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报价人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询价人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报价人向询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报价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在询价人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赔偿,询价人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报价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付款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询价人可按如下任一支付方式向报价人支付结算款项:
(1)预付款支付
①询价人向报价人预付货款,先款后货的方式。
②询价人通知报价人合同履约完毕后,报价人账户仍有询价人预付材料款款项,报价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询价人公户退还,逾期未退还,询价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支付逾期利息;若报价人存在恶意不退款行为,询价人保留相关诉讼权利。
③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2)按月支付
①询价人自结算款项达到/万元时开始向报价人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询价人在收到报价人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7 %(其中60天内支付97%款项)。(3%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报价人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询价人在60日内返还报价人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报价人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询价人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报价人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报价人,不计利息。
3.询价人按照载明的报价人收款信息向报价人支付款项。除非询价人同意,询价人不接受报价人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报价人仍执意要求委托询价人向第三方付款的,询价人有权中止向报价人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询价人支付结算款,导致询价人无法完全履行或被迫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询价人应及时通知报价人,双方及时协商后续事宜处理。
2.2.3履约担保
(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3%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3、采购编号:FA00000405726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4.3具有从事采购物资的生产及销售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信誉可靠。
4.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8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正式供应前,需送样完成项目上面层SMA-13等设计上面层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并取得配合比设计批复报告及业主批复同意后,方可正式供应。在完成配合比设计及取得业主批复同意前,报价人需供应询价人业主已批复配合比石场出产的路面上面层碎石(辉绿岩)。
4.9 投标人类型不得是个体工商户,如是,均按废标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http://ec.ccccltd.cn/PM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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