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青岛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六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
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43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六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加压泵站、原水输水管线、供水枢纽工程(含青岛北部中心水厂和管线维护中心)、配水管线及工程信息化五部分内容,其中新建一期加压泵站1座,敷设原水输水管线总长83.76km,净水厂及管线维护中心1座,敷设配水管线44.67km及工程信息化系统。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本次采购的材料将使用于市内双管段原水管线桩号24+526.8~27+657、即墨方向配水管线桩号0+000~2+711.8、胶州支管桩号支 0+000~支0+489.5范围内的建设任务。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商品混凝土80000m³,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3000 |
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4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m³ |
29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150 |
m³ |
40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3000 |
|
合计 |
/ |
m³ |
80000 |
/ |
|
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2026年1月至2027年6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6.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6.3、混凝土泵送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6.4、拌制混凝土所用水泥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等相关规范和国家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付款方式与货款支付比例: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需方于结算的次月向供方支付本月结算款的 80%;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17%,剩余 3%转为质量保证金,每批次进场材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标的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运距不得超过20公里(响应文件中需附搅拌站至本项目工地的“百度”运距截图。具体要求如下: 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询比的供应商需跟采购人(项目部代表)双方确认运距和时间,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定位终点为: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李王路3号。)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6、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参与。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7、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