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电力、土建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是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新能源充电桩项目电力、土建施工监理项目采购公告,采购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服务范围和相关要求
服务区域:南宁国际铁路港
服务期限:60天
服务内容:监理工程——场地内高压电缆敷设1.065km,场地外高压电缆敷设4.22 km,低压电缆敷设8.318 km,箱变13座(不含充电桩及变压器)。
预计业务量:工程监理部分1699万元,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量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
2.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乙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3.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项目不少于2项(含综合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未被国铁集团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供应商。
5.拟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5.1拟派总监要求
(1)须具备建设部或铁道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担任过临近铁路营业线项目总监1项。
(2)与投标人具有近3个月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近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等犯罪记录。
5.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铁路监理工程师培训证,近3年临近铁路营业线或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2)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与投标人具有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关系。
(3)近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等犯罪记录。
5.3拟派监理员要求
(1)拟派监理员不少于2名。具备监理员证或初级及以上职称,近1年及以上临近铁路营业线或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2)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与投标人具有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关系。
(3)近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等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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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