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烟台车务段调车作业站安装 大门防撞提醒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YTCWD-TP-2026-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烟台车务段调车作业站安装 大门防撞提醒装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烟台车务段调车作业站安装大门防撞提醒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拟采购调车作业站安装大门防撞提醒装置,LED显示屏6套,控制器6个,控制开关12个,电缆约400米,信号线缆约350米,电气箱6个,本费用包含安装、调试、税费、保险等所有费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3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5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烟台车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烟台车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3.1.6本项目不准分包、转包。
3.1.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1.8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有同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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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