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 2025 年一般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包 10: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创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证券2025年一般业务系统信创改造 项 目 ( 包 10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信 创 改 造 )”( 采 购 编 号 :CECOM-2025-BD02-0623/1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邮证券2025年一般业务系统信创改造项目(包10: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创改造)
、 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0623/10
三、采购内容
中邮证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创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成交后可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在国内由供应商实施的证券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9.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原厂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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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