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TY[2025]33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叶城二牧场小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玖拾伍万壹仟零伍拾叁元整(¥951053.00)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玖拾伍万壹仟零伍拾叁元整(¥951053.00)
采购需求:拟采购普通站、特勤站灭火器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普通站抢险救援器材;储物设施;室外管道、线缆;必备物品;厨卫设施;健身器材;办公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 , 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登记证书 ”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