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EITCL-BJ04-2512042-0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天津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目前,国家管网集团油气管道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构成复杂、规模庞大、标准不一,且现有运维模式仍以传统人工巡检和事后维修为主,缺乏统一的集中监控与智能诊断手段,导致故障发生时处理效率低下,非计划停输风险持续存在,进一步增加了油气管网的运行风险,影响了系统的安全与效率。同时,大量的运行数据分散于各个控制系统,系统缺乏有效的数据治理与分析能力,无法支撑预测性维修与智能化决策的需求。因此,亟需建立统一的智能化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实时监控管网自控系统和关键仪表状态,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推动生产运行效率提升,确保油气管网的稳定、安全运行。
本项目旨在构建一个数据驱动、智能决策、高效运维、多端协同的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平台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硬件与网络系统建设、平台功能与软件能力建设及网络安全系统建设等四大方面着手,初步建立“站场-区域中心-诊断中心”的监测诊断总体构架,实现对整个控制系统的集中监视与管理,推动运维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智能诊断、精准维修”转型。
为综合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适配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行性,需开展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工作;为确保可行性研究方案的高质量编制与顺利评审,需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31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7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09 09: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为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主要包括需求调研及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和评审等。
(1)需求调研及分析
充分调研国内外数据采集与治理、远程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的前沿动态与成熟应用,调研先进能源企业、工控厂商和仪表厂商等在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上的先进实践,同时关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故障诊断算法与模型方面的最新成果,分析其对国家管网集团诊断平台建设的启发。
调研国家管网集团在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建设、关键仪表管理、数据资源应用及网络安全体系方面的实际情况与发展规划,充分了解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需求,包括业务需求、数据与标准化需求、功能需求、技术需求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基于现状调研及分析需求情况,编制油气管网自控系统及关键仪表远程监测诊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项目现状、需求分析、架构设计、平台设计、网络安全、通信电气、组织机构及定员、主要工程量及工程投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及安全、系统功能扩展规划等内容。
(3)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在储运技术公司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时,接受评审组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报告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一经发现,相关响应人全部否决。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响应将被否决。
2.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具有1项与本项目相关或相似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①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等)原件扫描件;②对应合同的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4 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三项以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响应将被否决。
(4)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提交2022年至今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2.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6 其他要求:(1)供应商如处于《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供应商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提供承诺书)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CA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网站CA办理流程)。办理CA章,需要一定周期,请响应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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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