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上海松江区分公司2026年华二松江高中部配套管线搬迁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上海松江区分公司2026年华二松江高中部配套管线搬迁建设服务采购项目(JSZB-2026-1031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221.64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100%,供应商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相应将被否决。
1.9 基准价:
1.9.1供应商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按照定额标准《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为基准报折扣。
1.9.2其中:“工程干扰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用水电蒸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运土费”、“施工队伍调遣费”、“大型施工机械调遣费”不计取。
1.9.3甲供材料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非模块的乙供材料价格不打折,以开工当月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为准。若甲方设立材料信息价,则以上费用计取按上海铁塔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9.4预算金额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及规费,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取,折扣不包含“规费”、“安全生产费”。即:“规费”、“安全生产管理费”不打折,按国家要求规范全额计列;
1.9.5如通信建设工程定额发生调整按国家及铁塔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弱电管线迁改建设服务。(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3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
2.4质保期:工程终验后23个月。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协议到期后,是否续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6服务地点:上海市。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8服务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单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6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须提供同类施工项目相关业绩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注:(1)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文件载明的时间(若同时提供,则以结算文件时间为准)与金额为准。(2)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金额页、标的页及签字页);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标的页及签字页)及对应订单或结算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材料不完整的业绩不予认可。
3.7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1)和(2)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8三类安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各至少1人。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以及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9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人员可以复用。
注:(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重复计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响应文件中证书顺序计算1次。(2)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以及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响应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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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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