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岳阳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集团湖南公司环保业务2026-2028年度岳阳二期、株洲及沅江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岳阳项目(二期)南津港水质净化厂、株洲项目群丰污水处理厂、沅江项目存量水厂(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沅江市第一自来水厂、沅江市第二自来水厂、沅江市第三自来水厂)2026-2028年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具体业务包含:配餐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司机服务、绿化服务、垃圾转运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1:2026-2028年岳阳(二期)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低配置人数 |
工程量 |
服务内容 |
| 1 |
厨师 |
1 |
24 |
负责员工早、中、晚餐及节假日餐的供应 |
| 2 |
安保 |
2 |
24 |
负责厂站区域范围每日日常值守、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 3 |
保洁 |
1 |
24 |
负责厂站区域(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员工餐厅、厂区道路、建筑物门窗、标识标牌等)的清洁卫生 |
| 4 |
绿化服务 |
24 |
负责绿化区域内的绿地养护,主要为乔灌木、草坪等所有绿化植物的三级绿化维护服务 |
|
| 5 |
垃圾转运 |
24 |
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至厂外垃圾中转站) |
|
标段2:2026-2028年株洲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低配置人数 |
工程量 |
服务内容 |
| 1 |
厨师 |
1 |
24 |
负责员工早、中、晚餐及节假日餐的供应 |
| 2 |
帮厨 |
2 |
24 |
负责员工早、中、晚餐及节假日餐的供应 |
| 3 |
安保 |
2 |
24 |
负责厂站区域范围每日日常值守、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 4 |
保洁 |
2 |
24 |
负责厂站区域(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员工餐厅、厂区道路、建筑物门窗、标识标牌等)的清洁卫生 |
| 5 |
司机 |
1 |
24 |
负责日常公务出行、运营检查、物资运输等驾驶服务 |
| 6 |
绿化服务 |
24 |
负责绿化区域内的绿地养护,主要为乔灌木、草坪等所有绿化植物的三级绿化维护服务 |
|
| 7 |
垃圾转运 |
24 |
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至厂外垃圾中转站) |
|
标段3:2026-2028年沅江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低配置人数 |
工程量 |
服务内容 |
| 1 |
厨师 |
2 |
24 |
负责员工早、中、晚餐及节假日餐的供应 |
| 2 |
安保 |
4 |
24 |
负责厂站区域范围每日日常值守、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 3 |
保洁 |
5 |
24 |
负责厂站区域(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员工餐厅、厂区道路、建筑物门窗、标识标牌、生产区构筑物等)的清洁卫生 |
| 4 |
绿化服务 |
24 |
负责绿化区域内的绿地养护,主要为乔灌木、草坪等所有绿化植物的三级绿化维护服务 |
|
| 5 |
垃圾转运 |
24 |
沅江市第一、二、三自来水厂、沅江市第一水质净化厂4个厂区垃圾转运,包括生产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绿化产生的垃圾等 |
|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2026-2028年岳阳项目(二期)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标段二:2026-2028年株洲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标段三:2026-2028年沅江运营项目综合后勤服务。
2.3服务期
服务期2年,其中标段一计划服务期自2026年4月至2028年4月;标段二、标段三计划服务期自2026年3月至2028年3月。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不签署框架协议,标段一直接与岳阳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标段二直接与株洲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标段三直接与沅江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同。
3.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0万元及以上物业或后勤服务项目业绩(①含目前正在实施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过程结算发票,②所提供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配餐、安保、保洁、司机、绿化养护、垃圾转运其中的两项服务)。
3.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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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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