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CQS25C0191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2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919 采购执行编号:03-09-04F-2025-D-F-E30271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最高限价: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 580,000.00元 | 1 | 项 | 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更新改造规划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4年版)》、《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等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口腔医院建设与装备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等规定,与采购人积极沟通交流项目设计理念,完善初步设计相关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第一版初步设计。由于中标人原因每超过1个日历日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延期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中任一项: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注:若供应商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则视为满足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2月24日 至 2026年3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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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