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贵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使用林地提供使用林地(含草地)可行性报告及采伐设计编制,确保编制成果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与获得采伐许可。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1、 采购内容:
包 1 为贵阳邮件处理中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 日历天。
项目编号:91520100722107993D202602001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36.31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 日历天。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 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法定代表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交叉任职情况。
(六)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七)中标供应商须在贵州邮政开立对公户,通过该邮储账户进行费用结算。(提供承
诺在第一次结算前完成开户);(八)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九)需提供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证明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
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商户。(十一)投标人应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规定》要求,具备承揽本项
目的相应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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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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