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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水利局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D-2026-CG-02

项目名称: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吴堡县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山镇寺沟片区小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2026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但最终以磋商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违反规定的,其磋商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开标室1803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请各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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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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