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科技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柳河县第一中学教学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HS20251110FJSZ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科技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柳河县第一中学教学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柳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发改字〔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河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柳河县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河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科技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柳河县第一中学教学楼、体育馆等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26264.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改造外窗、走廊吊顶、屋顶防水、洗手间:综合楼。增设教学辅助用房(录播室及校史馆);体育馆墙面安装吸音板、安装运动地板、改造室内卫生间、安装篮球、排球专项体能及技术训练器材等;实验楼增设探究实验室、改造音乐舞蹈教室、实验室增设实验设备等。室外新建篮球场2块、排球场1块,共1300平方米,并安装围护栏及篮排球架等体育器械等。
2.3建设地点:柳河县第一中学位于柳河县中华大街与盛兴路交汇处,东临欣荣路,南临中华大街,西临盛兴路,北临惠风路。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共计366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各建(构)筑物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
2.6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设计严格按照可研批复,限额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总投资:勘察费:14.59万元,设计费54.7万元,工程费3262.47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未实施注册职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勘察项目负责人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
(4)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注:①上述人员为本项目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③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一项设计业绩或一项施工业绩或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2)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 年1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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