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7年龙门架及综合杆专项综合代维项目】(招标编号:【CTZB0030-2025-521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与2026年1月1日的较晚者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内容:
综合杆一体化代维: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公司设备(包括综合杆综合设备箱、电源箱内电源动环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等)、运营商委托的属于运营商资产(包括挂载在杆上的天线、综合杆至综合设备箱内的运营商光电复合缆),负责市政单位上站协调、封路配合及登高车使用工作。
龙门架一体化代维:包括但不限于龙门架天面配套、配套机柜及其电源动环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运营商设备的维修及更换等;负责市政单位上站协调、封路配合及登高车使用工作。
特种登高车服务:包括提供登高车配合对不具备攀爬条件自有杆、公安监控杆和综合杆进行日常巡检和防台防汛安全检查,配合并提供登高相关服务。
预估规模:1304.23万元(不含税),1382.49万元(含税)。
实施地域:上海市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本项目不涉及】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 超过则被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 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6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1)和(2)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7三类安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1.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原件备查】,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2.1.9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2.1.10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3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电工证至少6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建筑焊割(操作)工至少4人。人员可以复用,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重复计取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1.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上海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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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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