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舟塔乡舟塔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舟塔乡舟塔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已由中宁县财政局以中宁财发〔2025〕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舟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舟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对村庄9 队、11 队、 13 队、15队实施混凝土道路硬化,全村砌筑 U 型灌溉渠;(2)重点解决4、9、11 队、13、15队空地裸露、杂草丛生、局部路面破损严重,对村庄居民点巷道两侧裸露的空地铺装面包砖、安装道牙、砌筑植草砖护坡、混凝土硬化,整治渠道,同时针对村部大院内尘土飞扬、场地裂缝等问题,铺装透水砖(含部分拆除)、砌筑植草砖护坡、混凝土树池、围栏,安装健身器材、坐凳,同时对场地垃圾进行清理;(3)坚持村庄绿化亮化建设,开展广场巷道、边角空地等绿化,结合庄点安装太阳能路灯等;
2.2建设地点:舟塔村 4、9、11、13 、15 队及村部大院内村域;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11队硬化铺装、毛石挡墙、花池子及渠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4队、9队、13队、15队及村部的路灯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为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