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G1-00642-DHRY-0047 项目名称:瑞丽市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27.8814 最高限价(万元):1127.8814 采购需求:A包: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1台、射频热凝器(射频消融治疗仪)1台、下肢连续被动训练仪(下肢训练系统CPM)、中频治疗仪2台、低频神经肌肉刺激仪(低频治疗仪)2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电脑恒温电蜡疗仪(恒温电蜡疗仪)1台、生物刺激反馈系统1台、胸部振荡排痰仪1台、婴幼儿营养分析仪1台;B包:采购医疗设备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C包:3D4K荧光腹腔镜及电切镜系统1套;D包:血液透析设备(单泵血液透析机)10台;E包:医用快速干燥柜1台、医用全自动清洗消毒机1台、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台、蒸汽发生器1台、医用蒸汽清洗机1台;F包: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Nd:YAG激光治疗机1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LED光波治疗仪(红蓝黄光)2台、皮下电子注射器助推装置(水光机)1台、短波治疗机(舒敏)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标段4: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标段5: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标段6: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3】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省级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标项1、2、4、5、6】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