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小张家口河河道治理工程-10kV线路改迁工程总承包(其他)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 |||
延庆区小张家口河河道治理工程-10kV线路改迁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6916009 ),已由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延庆区小张家口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京延庆发改(审)〔2024〕17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中2023年国债资金支持19514万元,其余部分由市固定资产投资及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出资比例: 其中2023年国债资金支持19514万元,其余部分由市固定资产投资及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延庆区河长制工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招标类别: 其他 招标 | |||
投资额: 915.3 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 河道水毁修复工程中,有部分电杆位于规划河道、河道修复范围内,需要进行迁移;本工程分为3个部分,分别是:10kV红石路用户专线;10kV红石二路等3条线路;10kV电线厂路等3条线路。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110000A001036916009001 延庆区小张家口河河道治理工程-10kV线路改迁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内容: 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基础上,按照工程投资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包含的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此外,在实施过程中向招标人提供需要配合的一切技术服务。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延庆区 小张家口河 | |||
合同估算价: 9153000 元 | |||
计划工期: | |||
建筑面积: / | |||
建筑高度: / | |||
其它说明: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36916009001 延庆区小张家口河河道治理工程-10kV线路改迁工程总承包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业绩要求: / |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发生重大设计、施工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 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2025年10月31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2025年10月31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注: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①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③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 |||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含)以上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④投标单位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一级造价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提供造价人员注册证书。 | |||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22日16时30分至2025年08月28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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