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2023]0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2023]0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东新区
2.2、建设规模:对河东城市雨水管网病害治理,改造20公里老旧雨水管,升级排涝泵站排水系统,改造排水窨井、建设雨水管网物联感知设备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和财评控制价所有内容及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内容和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4、监理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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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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