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永城市教育园B区等新建学校采购设施设备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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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38 | |||||||||||
2、项目名称: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永城市教育园B区等新建学校采购设施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138,391.94元 | |||||||||||
最高限价:2176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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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 务报表或由公司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的 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 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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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