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询价采购
项目名称: 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询价采购
采购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采购编号: WZYC-FWXJ-2025080922
采购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证书1.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附表包含以下内容: (1)废气及环境空气中的非甲烷总烃。 (2)地下水监测中的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酚、硝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硫化物、汞、砷、铅、氰化物、铬、石油类等。(证书及范围可以长图上传,或在商务报价页面最后一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栏进行上传,未上传按无效处理)。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1.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化工装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业绩 合同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报价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其他证明文件: 结算发票(开票时间2022-01-01至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服务类->生产服务;工程->煤矿工程;服务类->综合服务;服务类->勘察设计;服务类->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类->物业服务;工程->通用工程施工;服务类->其它;工程->煤化工工程;服务类->监理;
主要技术要求: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司煤气化滤饼在循环流化床锅炉混烧和锅炉掺烧生化污泥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项目应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HJ 1263-2022)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 1264-2023)要求,完成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询价文件要求及现场踏勘情况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2.按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废气、土壤环境质量、噪声监测、地下水监测等)及必要时的复测。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专家意见要求增加的检测项目。 4.熟悉项目设计内容,对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5.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HJ 1263-2022、生态影响类HJ 1264-2023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协助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包括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参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直至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