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垃圾回收处理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467、SXMTZB2501F-110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垃圾回收处理(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467、SXMTZB2501F-1100(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无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相关资质,需将矿区及部分风井、瓦斯泵站(许家岭风井、石柱南风井、潘庄瓦斯泵站、西风井瓦斯泵站)的垃圾清运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乙方每日需对矿区及部分风井、瓦斯泵站指定地点共约150个垃圾桶、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以及绿化方面的枯枝落叶进行处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垃圾回收处理:
标段(包)内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垃圾回收处理。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乙方每日上午八点前必须将指定地点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乙方每次清理垃圾后垃圾桶(箱)周边要保持干净卫生,垃圾桶拖拽回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摔砸垃圾桶;乙方垃圾车在矿区内不得超过矿区限速,车辆不得出现跑冒滴漏,行驶过程中不得出现掉落垃圾等现象;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清运生活垃圾和绿化方面枯枝落叶以外或甲方不允许的材料;乙方负责生活垃圾和绿化方面枯枝落叶清运处理时安全及填埋场所的管理;乙方清理垃圾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环保责任、运输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垃圾回收处理,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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