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资金渠道计划文号为:朔煤销字〔2025〕155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最高限价为19.5万元。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件要求,按照矿井生产过程中实际需要,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评估,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即将到期;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
2.2采购范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本项目。
2.4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所编制报告需符合矿井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切实指导意义。乙方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乙方需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确保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公司规模要求:成立年限不少于二年,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人员资格要求: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安全评价师职称,且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应须具备三级安全评价师职称,且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内须承担过类似项目,并提交1个已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资料。该资料需同时包含合同与发票:发票方面,提供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须确保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结果;合同方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扫描件须至少涵盖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范围等关键信息。
3.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供应商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和法院执行记录。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并加入公司黑名单;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年度(2023—2024年)财务状况表。
3.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9点00分至2026年2月7日9点00分
4.2**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